温州都市报: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私家侦探”被判刑

信息来源: 温州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24-04-12 17:28 字体:[ ]

温都讯 近日,瑞安法院审理一起打着“私家侦探”名号,非法向委托人有偿提供他人隐私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私家侦探”被判刑。

2017年末,池某怀疑丈夫曾某与陈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于是委托“私家侦探”张某获取陈某的身份证号码及家庭住址。张某当即承接下来,并收取池某定金1000元。几天后,在池某付完尾款后,张某将陈某个人隐私信息发给了池某。

张某表面对外经营多家餐饮、健身房,但实际上却长期经营一家商务咨询公司,采取蹲点、跟踪、安装定位器、窃听器等手段,获取他人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

在张某经手的其他调查案件中,受害人发觉个人隐私被侵犯,遂向公安报案。截至案发,张某已接受并完成多起有偿委托,每起收取调查费用4000元至20000元不等,共违法提供个人信息70余条。

私家侦探工作内容主要是调查个人信息,但在中国并不具有法定侦查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后张某上诉,鉴于其在二审期间具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温州中院调整量刑后改判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现该案已生效。

■通讯员 郑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