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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瑞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15-11-03 10:00 字体:[ ]

瑞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温州市委、瑞安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按照“迅速治标、制度治本、推动工作”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找整治“庸懒散拖贪”等问题,进一步正作风、提效能、优环境,积极践行法院“五化”建设,为“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治“庸”提能力。重点整治:精神不振,工作激情不够,目标意识不强,自我标准不高,缺乏学比赶超的锐气;能力不强,业务技能水平不高,和当事人沟通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解决难题缺乏办法;担当不够,干事怕担风险,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上推,做“老好人”、“太平官”等问题。要结合组织需要、岗位要求和干警需求,实施干警“素质提升”工程,帮助干警把心思用在学习提高、干事创业上。

(二)治“懒”振精神。重点整治:“心懒”,对工作不用心、不思考,懒于学习,懒于谋事,懒于向上争取;“身懒”,对工作不履职、不监管,对热点难点问题“见而不管、管而不力”;“腿懒”,对工作不深入、不调研,只当上级“传声筒”,而不研究具体工作,不深入排摸实情等问题。要建立事权分工明确、问责机制健全的责任制度,树立奖勤罚懒的工作导向。

(三)治“散”严规矩。重点整治:政治规矩涣散,信仰迷失,妄议上级,不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脱岗、缺岗,上班时间打游戏、炒股票;干部队伍涣散,大局意识差,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四)治“拖”增效率。重点整治:办案拖拉慢作为,办案效率低下,办案讲人情、讲关系;故意拖办乱作为,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守法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工作“中梗阻”、“耍滑头”、“踢皮球”,对合情合理的事找着理由拖着不办,搞部门利益,影响整体工作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确保每一事项、每一环节都要有人担责,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行力。

(五)治“贪”清风气。重点整治:贪污腐败,权力未受有效监督,“科长当权”、“小鬼难缠”,“朋友圈”成“利益输送圈”;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问题。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自2015年8中旬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查摆问题。(2015年8月中旬至8月底)

1.全面部署动员。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下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查摆具体问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等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并对照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庸懒散拖贪”现象,从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干警等不同层面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拖贪”的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3.收集意见建议。要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本院干警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微博微信服务平台,设立举报邮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开门收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投诉,把问题收集全面、收集准确、收集具体。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15年9月至11月底)

1.集中整改落实。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把整治“庸懒散拖贪”问题作为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抓手,常抓不放、一抓到底,合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党员干部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采取领导批评、同事点醒、群众监督等方式,指出问题要害,点出思想根源,立即纠正不良行为。坚持开门抓整改,采取适当形式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以“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为载体,把监督重点从对上下班纪律等方面,转到对干警“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问题上来,通过明察暗访、陪同办事等形式开展常态化的日常督查,凝聚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3.严格教育惩戒。坚持组织处理和纪律惩戒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形成警示效应。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12月)

1.建立健全立体化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体系。完善发现问题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引导群众和媒体积极监督,凝聚专项整治活动的强大合力。

2.建立健全刚性化干部监管机制。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效能问责的刚性约束力。构建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中央关于《推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办法,完善干部综合评价机制,严格执行中层干部交流、一般干部末位淘汰等制度,倒逼干部主动作为。构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绩办法,通过严督重考、奖勤罚懒、考绩结果运用,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潜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鞠海亭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杨育夫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处主任曹启巧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周新弟担任。日常机构设在政治处,监察室协同办公室、机关党委、审管办具体实施。

(二)狠抓典型,营造氛围。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电话、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抓好投诉问题的查处,坚决曝光反面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三)密切配合,确保实效。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开展,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持动真格,求实效,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解决问题、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瑞安市人民法院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8日
 

附件1

 

瑞安市人民法院

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

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鞠海亭

副组长:杨育夫

成  员:吴荣者、陈光琳、胡绍良、夏爱福、曹启巧、薛中卫、诸葛伟、倪国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曹启巧(兼)

副主任:周新弟

成  员:何建荣、张德朝、叶晓东、张坚键

联络员:张婉仪、池  敏、张  峰、陈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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