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一面锦旗和两次创业失败的故事

法院通过“执破个清”一体化让创业者更有安全感

信息来源: 浙江法治报 发布日期: 2024-10-22 17:59 字体:[ ]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郑懿

“执破融合解民忧,个债清理暖人心。”瑞安市人民法院破产法官李梦霞的办公室里,近日挂上了这样一面锦旗。这背后是一名年轻的创业者经历两次失败后,仍不缺勇气重头开始的故事。

每每看到这面锦旗,李梦霞总是会感叹,“不破不立,破产不是终点,也可以是新的起点。”

项某的家里从父辈开始就经营鞋厂。2015年,21岁的他决定放弃学业,回家协助父亲。初期,父子俩凭借努力与机遇,工厂收益颇丰。但好景不长,因市场竞争激烈及经营策略调整不当,2019年鞋厂陷入亏损泥潭,同年年底宣告停业。

但项某始终怀揣着重启鞋业的梦想。没多久,他又携手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共同筹划成立了瑞安某鞋业公司。谁知,创业之路再次受阻——新品研发成果未及预期,财务负担加剧,工厂运营举步维艰,流动资金几近枯竭。

受限于既有产能与资金链的紧绷,公司不得不采取赊销等灵活方式维持业务,这一举措虽然暂时缓解了订单压力,但负债前行也让公司经营进入了“如履薄冰”的境地。为给公司“输血”,项某及其他股东以个人担保的方式向银行贷款,但在市场需求疲软、亏损持续扩大的背景下,这一努力未能有效遏制债务危机的蔓延。

2022年,瑞安某鞋业公司因债务问题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面临被强制执行的困境。由于公司资产远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瑞安法院对可执行财产进行处置,清偿了部分债权后,秉持“以破促执、执破协同”的创新理念,引导债权人同意,将该鞋业公司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该院随即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

在破产案件办理期间,经法院审查认定,瑞安某鞋业公司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约定项某及另一名股东对公司未能清偿的部分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共计18万余元。

“我也很想还钱,但这几年两次创业都遭遇亏损,还担保了很多债务,实在是无从还起啊。”项某名下的车辆被执行后,经查名下再无可供执行财产,他也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身份导致他的个人银行账户被冻结,信用记录蒙上了一层阴影,昔日的创业梦想与重启计划瞬间变得遥不可及。

对项某而言,他个人的命运是与企业紧密相连的,他不想放弃。“法官,我还想再创业,请给我一个机会,我会想办法还债的。”项某坚定地说。他向法院递交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申请,以期在清偿债务的同时,修复自身的信用。

瑞安法院受理后,决定创新性地推进“执破个清”一体化处理——一边稳妥推进企业破产程序,在破产法官指导下,管理人积极作为,督促债务人移交财务资料,追回企业部分资产以最大化清偿,有效减轻了股东的偿债负担;另一边则启动对项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并再次全面核查项某的财产情况,经查项某涉及的担保债务还有4.8万余元。在履行基本财产公示义务的基础上,项某提出了还本免息一次性全额清偿方案,最终获得债权人表决同意,并由法院裁定确认。

随着这一方案的顺利实施,项某一次性清偿了所有剩余债权,也为他重建信用、开启新的人生篇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至此,某鞋业公司破产清算案、项某个债清理案均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是财产强制执行、企业破产清算、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环环相扣的典型性案件。”瑞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万敏表示,“‘执破个清’一体化深度整合司法资源,加快破产处置,也为处理类似经营者与企业债务紧密交织的破产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企业破产,重心为人。破产法律制度的作用不仅在于加速企业变现出清、助推执行积案的有序退出,更是向市场传递兜底保障的积极信号。如今,处于而立之年的项某摆脱了“失信”的帽子,正积极筹备第三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