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都市报:高空坠物砸中违停车辆,谁担责?

法院:双方分别承担责任

信息来源: 温州都市报 发布日期: 2024-08-01 17:30 字体:[ ]

温都讯 接孩子放学时,把车临时停在人行道上,不巧却被小区高空坠落的玻璃砸损。这样的意外发生在瑞安,车主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承担全部责任。近日,瑞安法院审结这起侵权纠纷案,判决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一定责任。

去年8月,许某接孩子放学时在学校附近没有找到停车位,于是将车辆停放在学校附近的人行道上。不久后,接回孩子的他发现,车辆挡风玻璃及车身多处被学校附近小区掉落的玻璃砸坏,见此他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后,确认车损是由小区4楼业主郑某家的窗户玻璃掉落导致的。事后,双方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下,许某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汽车维修费3650元。

瑞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砸中许某车辆的玻璃是从郑某房屋上坠落,郑某对许某的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许某将车辆违停在人行道上,对损害的发生也存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在审理过程中,交警亦出具了情况说明书,确认了相关事实。故瑞安法院作出判决,业主承担60%的赔偿责任,车主因自身原因承担40%的责任。

■温都记者 胡百加 通讯员 徐以诺